*ST大晟(6008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大 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