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00390)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於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茲載列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於2025年9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北京市嘉 源律師事務所關於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註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之法律意見書」,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 陳文健 董事長 2025年9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陳文健先生(董事長)及王士奇先生;本公司的非執 行董事為文利民先生及房小兵先生;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修龍先生、孫力實女士 及屠海鳴先生。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之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嘉源 · 法律意见书 中国中铁 · 股权激励 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所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