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泰健康(603579) -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荣泰健康荣泰健康(SH:603579)2025-09-29 11:0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推定价格、协议价[12] 关联交易金额及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应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情况除外[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5] 关联交易计算与披露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16] - 连续12个月累计达规定标准可仅披露或审议本次交易并说明前期情况[17]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已通过协议未重大变化按要求披露,有变化或续签需重新审议[17] - 首次发生按金额履行程序,履行中变化或期满续签按规定处理[17] - 可预计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7] - 签订超3年协议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8] 免于审议和披露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等9种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8] 审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超半数通过[28] 合同变更与制度生效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主要内容需原批准机构同意[30]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