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泰健康(603579) -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