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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泰健康(603579) -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荣泰健康荣泰健康(SH:603579)2025-09-29 11:02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