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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60161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嘉泽新能嘉泽新能(SH:601619)2025-09-29 10:3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股本总额为2,434,362,939元[6] - 2025年6月30日流动资产449,382.14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10.14%[17] - 2025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1,814,956.83万元,与2024年末基本持平[17]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计2,264,338.97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1.89%[17] - 2025年6月30日流动负债234,291.50万元,较2024年末下降10%[17] - 2025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1,362,116.53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6.33%[17] - 2025年6月30日负债合计1,596,408.03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3.58%[18] - 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75,934.39万元,较2024年末下降1.99%[18] - 2025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667,930.95万元,较2024年末下降1.96%[18] - 2025年1 - 6月营业总收入131,027.90万元,2024年度为242,191.47万元[20]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65,408.18万元,2024年度为178,596.36万元[22] - 202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为70.50%,2024年12月31日为69.34%[26] - 2025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为0.72次/年,2024年度为0.74次/年[26] - 2025年1 - 6月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0.27元,2024年度为0.73元[26]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54,875.32万元、321,185.37万元、351,228.94万元和398,774.20万元[36]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电费金额分别为237,625.04万元、298,215.00万元、332,694.53万元和382,977.11万元[36] - 报告期内,费用化和资本化利息支出合计分别为50,634.76万元、55,267.43万元、57,702.74万元和25,967.0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81.85%、63.70%、75.33%和49.52%[40] - 报告期各期末,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77%、67.53%、69.34%和70.50%[40] -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80,306.19万元和63,012.39万元[99] 业务情况 - 公司2022年开启屋顶分布式光伏业务,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营模式[12] - 公司及从事风力发电业务的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29] - 公司所属风力、光伏发电企业部分项目投资经营所得有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29] -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分别享受15%、20%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9] - 报告期内全国弃风率分别为3.2%、2.7%、4.1%和6.8%[31] - 公司下属3个电站(合计容量225MW)未进入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名单[34] - 新能源电站交易完成时间通常需6个月至24个月[38] - 发电设备采购成本占电场全部投资比重超60%[41] 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812,129,0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33.36%[4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812,129,0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36%,且无质押情形[48]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52] - 本次发行价格原为2.61元/股,经权益分派调整后为2.51元/股[55][56] - 本次发行股票数为478,087,649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57] - 博荣益弘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5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60] - 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70] - 2024年11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71]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围绕既有业务[76]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8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对象为博荣益弘[89]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1月13日,发行价格由2.61元/股调整为2.5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91] - 博荣益弘承诺所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情形除外)[93] 其他 - 2024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7,699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51.8%[28] - 2024年度以2,434,362,9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243,436,293.90元[56] - 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11亿吨标煤以上,2030年达15亿吨标煤以上[73]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为1.26元,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最低收盘价(基准日向后复权计算)为3.40元[99] - 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为2.78元,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最低收盘价(基准日向后复权计算)为3.05元[99] - 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不超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102] - 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102][104] - 公司前募项目有3次延期,涉及焦家畔100MW、苏家梁100MW、兰考兰熙50MW、三道山150MW风电项目[102][103] - 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无“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情形[105] -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相关要求[106] - 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107] - 保荐机构将督导发行人执行多项制度并关注相关事项[107] - 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罗云翔、任毅[108]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嘉泽新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