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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6015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版)
2025-09-29 10: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不少于三人[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8]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变动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行使特别职权中第(一)至(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公司提供便利[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 - 薪酬委员会就董事、高管薪酬等提建议[23] - 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独立董事待遇 - 公司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履职支出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有权借支[30] 股东定义与制度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7]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