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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00598)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9 10: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11月20日发起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05601[5] -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Sinotrans Limited[6]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1至22层101内十一层1101,邮政编码100029[6] 股权结构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7,272,197,875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为5,255,916,875股,占股本总额的72.27%;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为2,016,281,000股,占股本总额的27.73%[1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72,197,875元,发行新股后注册资本据实际发行作相应调整[19] 股份发行与转让 - 2002年11月20日公司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发行2,624,087,200股内资股[19] - 2003年2月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787,406,000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19] - 2019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1,351,637,231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案需经股东会审议[52]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6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6]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四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07]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反对票和赞成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6]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67]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67]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15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178]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79] - 公司分立应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79]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应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