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8][9] 提案相关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通知与公告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起始日不包括会议当日[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需发布提示性公告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三个交易日内、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1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期的至少二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9] 表决权与投票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充分披露信息,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除法定条件外[2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4]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需回避表决等情形,召集人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披露相关情况[15] - 董事会等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有关部门[19] - 股东会表决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2]
棒杰股份(0026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