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603949)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一章 总则 (二)符合本制度第四条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 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行使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财务、经济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