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汇隆新材汇隆新材(SZ:301057)2025-09-29 10:02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等[3] 公示与审核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3] 合规与影响 - 激励计划制定等符合规定,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3]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4]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长远发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