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4] - 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6] - 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资产负债表等三表[6] - 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本季度资产负债表等三表[6]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审计报告[9] - 公司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变更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9] - 公司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应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9] - 公司应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1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发生超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披露[6] - 公司应在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7] 信息管理与责任 - 财务部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14] - 公司董事等知悉信息披露事项应第一时间书面报送并协助工作[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由财务部保存10年[1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财务部保存10年[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2] - 公司对外发布重大信息按规定流程进行,拒绝无依据外部报送要求[22] - 对外报送重大信息需向财务部申请并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2] - 公司在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并登记备案[22] - 公司与外界沟通除法规要求外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23]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