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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澳柯玛澳柯玛(SH:600336)2025-09-29 10:0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且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8][9]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特定情形下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8][9]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8][10]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与重大事件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发生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立即披露[14]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并配合披露[15][3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具体事宜,是直接责任人[20]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连带责任[2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通过财务信息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临时报告内控法务部半小时内会签[27] - 信息报告义务人提报未公开信息给董事会秘书[26] - 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披露文稿[26]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后发现问题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8] - 涉及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9] - 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内幕信息档案并报送相关资料[37] - 信息披露违规董秘可建议处罚等并要求赔偿[38] - 商务谈判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39] - 董事长等对财务会计报告负责[4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1]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并签承诺书[42] - 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并要求文件发布前知会[43] - 董事会办公室4月底前移交上一年度档案至档案室[4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修订需重新审议通过[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