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6] - 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48小时,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说明[10] 会议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二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2]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2] 会议举行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14][17]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9] - 董事回避表决时,相关会议与决议规则[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对议题暂缓表决[28] 会议相关记录与公告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含会议日期等内容[30][31] - 与会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对内容保密[33]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规则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交档案室保存,保存期限为二十年[35] 议事规则适用与生效规则 - 议事规则未规定适用公司章程等,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按规定执行[36]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