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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精科(6886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先锋精科先锋精科(SH:688605)2025-09-29 10:0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8]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10]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0]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利[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6]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选任后30日内公司需向交易所报送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6]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6]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因辞任等致比例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资料保存与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7]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43] - 本制度生效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