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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精科(6886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先锋精科先锋精科(SH:688605)2025-09-29 10:0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且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时间内披露业绩快报[22]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全年相关财务指标[22] 披露事项触发条件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披露[3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披露[35]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5]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9]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9]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利润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39]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需披露相关信息[48]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5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5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形需披露相关信息[57]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比例[57]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58]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暂不披露,但最迟在确定时披露;信息泄露致股价波动应立即披露[7][9]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27]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6]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9]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32]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上交所规定的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54] - 公司股票出现上交所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55] - 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等应及时披露进展事项[52]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54] - 公司出现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其影响[53]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或有异议,应在董事会审议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8] - 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议,应在审核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9]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应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9] - 信息披露需经制作、审核、报送、公告等流程[67] - 董事会秘书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68]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76] - 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未处理责任人进行处罚[77]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0]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0]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1]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相关事项[72]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