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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精科(6886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先锋精科先锋精科(SH:688605)2025-09-29 10: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3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3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34]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34] 管理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1][14]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制度,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登记备案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并报送交易所[10] - 相关主体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档案并配合备案工作[13]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包括知情人告知董秘等[14] 保密要求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告知知情人保密事项[1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股价异动及时告知董秘[17]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7] - 乙方对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违反需赔偿损失[37][38] 制度与协议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协议保密义务期限自签订至保密事项公开,自双方签署生效[39][40] - 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