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决策权限 - 董事会资金、资产运用决定权限为年度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0%[5] - 董事会决定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6] - 董事长投资等资金、资产运用决定权限为年度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特定情况(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10]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20] - 变更定期会议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发言时间不超十分钟[22] 通知送达 - 专人送达以签收日期为准,邮件以交付邮局第五日为准,传真或邮件以发送完成日为准[16] 提案审议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4] - 未出正式审计报告可先按草案决议,正式报告出具后再作相关决议[2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5]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应暂缓表决[25] 会议记录 - 会议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含多项内容[27][28]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8] 责任承担 - 董事签字担责,决议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表明异议可免责[29]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9]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违规可要求高管纠正,不采纳可提请临时董事会[31][32]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需股东会批准,按规定披露[34]
汉钟精机(0021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