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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00243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棕榈股份棕榈股份(SZ:002431)2025-09-29 09:31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特定情况除外)[2]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3] 审议要求 - 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12个月内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6] 信息披露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公告[10] - 已披露资助事项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2]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责任人员警告、可解除职务并追究赔偿责任[15] 制度相关 -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