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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00243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棕榈股份棕榈股份(SZ:002431)2025-09-29 09:31

人员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4]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5]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5] 审议标准 - 交易事项审议标准为相关指标占公司对应指标低于1%[8] - 日常经营合同审议标准为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30%[9] - 贷款、资产抵押审议标准为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低于5%[9] 总经理相关规定 - 总经理需在接到董事会通知三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19] - 总经理办公会按需召开,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总经理代召集和主持[17] - 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包括总经理等,各业务部门等负责人按需参加[17] - 总经理办公会内容形成纪要,经总经理审批后存档[17]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22]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并参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发放[22] - 总经理违法违规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2]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细则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4]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