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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688195) -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腾景科技腾景科技(SH:688195)2025-09-29 09:3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0] 会议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2] 决议执行与处理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4] - 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法院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决议[24]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更正前期事项要及时处理披露[24] 其他规则 - 股东会可对董事会授权,授权内容、期限应明确,提案由普通决议通过[26] - 国家法律等修改等情况时公司应修改议事规则[26]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作为《公司章程》附件[26] - 董事会有权修订规则,但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2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