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8] - 候选人不得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且无结论[8]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 最迟在发布选举公告时向上交所提交候选人材料[12]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4]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主持[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公司相关工作要求 - 当选后30日内向上交所报送声明、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3] - 因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9] - 按月发津贴并代扣代缴个税[3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32]
腾景科技(688195) -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