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景科技(688195)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飞美)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非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三家[4] - 在腾景科技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 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