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8月4日获批发行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8日内资股5850万股上市,1998年4月8日职工股650万股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3699.1508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53699.150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3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相关部门诉讼[4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3] 担保与资产处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4]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5]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六人)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董事会权限 - 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30%以下的投资事项,董事会可决策,但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需股东会批准[120] -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65%以下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可自行决定[121] -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单项金额2亿元以下、融资后资产负债率60%以下的债务性融资事项可自行决定(发行债券除外)[121]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6]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5]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度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1元等多项条件[166] 会计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1]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4]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2]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未接到通知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3]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89]
超声电子(000823) - 超声电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