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000823) - 超声电子独立董事制度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为应披露关联交易[6][7]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7]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任期和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职责 - 应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7]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独立董事津贴 - 固定津贴10万元(含税)按年发放,每次参会额外1000元会议津贴[28]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5]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职,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26]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6] 独立董事履职 - 履职费用公司承担,部分需董事会核定[27] - 2名或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审议事项[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其他制度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可为董事购买(违规责任除外)[30]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拟定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自决议通过生效[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