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1] 财务资助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有关材料[7] 股东诉讼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监高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8][9]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若拒绝诉讼、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股东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13]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投票时间与股权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董事任职资格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7][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3]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5]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28][29]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等事项[33]
佳隆股份(00249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