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强邦新材(001279)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9月)
强邦新材强邦新材(SZ:001279)2025-09-29 09:15

重大经营 决策程序规则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管 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发生的本规则所述投资、对外担保、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首先根据下 属公司章程或其他制度的规定,由下属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审议;下属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再 根据本规则的规定,由公司内部有权机构进行审议。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负责对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应于每年一季度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核批 准。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