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0024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内部审计工作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五日,紧急时随时召开[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职责与权限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事项方可提交董事会[12] - 董事会应尊重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13] - 委员有权对财务活动审计、查阅资料、发表审计意见[28][29][30] 其他规定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6]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