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2][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2][16] - 公司应披露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文件,定期报告含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9]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等多种情况[12]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文件[13] 披露规则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6] - 公司可因特定情形申请暂缓披露或豁免披露[6][7] - 控股子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应履行披露程序[6][14]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并及时披露情况[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7] - 重大信息泄密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45] 披露流程 - 重大事件报告需董事等第一时间报董事长和董秘,董事长督促董秘披露[21]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秘审核并通报董事等[22]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23]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秘审核[24] 披露渠道 - 公司应在网站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19]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28]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29] - 董秘负责公司与深交所联络及信息披露事务等工作[31] - 高管需向董秘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33] - 公司董事会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4]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7] 其他规定 - 公司宣传文件发布前需董秘书面同意[26] - 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是董事会秘书,活动需建立完备档案[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需按规定报告、申报并接受监督[39]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1][43]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5]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47]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51]
佳隆股份(0024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