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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30117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毓恬冠佳毓恬冠佳(SZ:301173)2025-09-29 09:0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5]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5]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15]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8]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委员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23]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31]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3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34]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通过后实施[3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36] - 证券事务部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和自我评价[38] - 按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38] - 根据评价结果提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38]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9]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3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40] 其他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书面提交意见,董事会撤换[6][1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42] - 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