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是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与补选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人选,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会议记录与通报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主任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7] 规则执行与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文件日期 - 文件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