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