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