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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3005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实科技恒实科技(SZ:300513)2025-09-29 09: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 保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 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 标准,为董事会提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