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控股(00392) - 致新登记股东之函件及回条 - 选择公司通讯的收取方式及语言版本
通讯收取方式 - 股东可选网上、英文印刷、中文印刷、中英文印刷4种方式[5][6] - 2025年10月31日前未收到回条视为同意电子收取[3][6] - 可书面或电邮通知更改收取方式[2][6] 回条规则 - 超一项选择、未选、未签署或填写错误回条作废[6] - 联名股东须首位股东签署回条才有效[6] 其他 - 公司通讯含年报、中期报告等文件[4][6] - 股东自愿提供资料可被披露转移[6] - 查核或更正资料书面寄至指定主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