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2] 董事候选人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前10日提交新提案[4] 表决权计算 - 股东会表决时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6]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对应人数算投票权[6]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数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9] - 票数相等未超规定全部当选,超规定再次选举[9] 选举结果处理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组织下轮选举[10] - 当选人数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可再选举或重启程序[10] 相关说明与准备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并发放细则[12] - 召集人需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作说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