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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601298)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9 08:46

审计机构与报告机制 - 董事会是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构,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4] -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报告[7] 审计检查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并出报告[9]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11] 审计工作实施 - 审计部制定年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核后实施[16] - 审计结束形成初稿,沟通后出具报告或报负责人协调[17] 整改与处理 -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执行意见并送达结果[19] - 公司分析问题完善制度,审计结果作考核等依据[20] - 违规单位或人员责令改正或处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