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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法狮龙法狮龙(SH:605318)2025-09-29 08:46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1年有效,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竞业禁止义务持续2年[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联席董事长1名[11] -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1][19]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4] 董事会权限 - 办理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有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利润等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12] - 办理融资借款、资产抵押,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但不超50%[14] - 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不同金额关联交易,分别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或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 董事会会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由参会董事签字[28]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28][29]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特定行为不能以双重身份做出[35] - 特定情形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被视为不能履职或依法自动失去资格的董事无表决权[37]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全体成员2/3同意[32]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时间后形成的为准[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