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 - 致新註册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51) 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各位新註冊股東: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及2.07B條及本公司之細則,本公司將向 閣下提供若干方案,以供選擇收取本 公司日後之公司通訊(「公司通訊」),即本公司刊發或將予刊發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之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a)董事會報告、年度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 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閣下可選擇: 倘本公司於2025年10月30日前尚未收到 閣下的回條或回覆, 閣下將被視為已同意收取網上版本,而公司通訊登載於本公司網站 的通知將於日後發送予 閣下。 為支持盡量減少用紙的環保理念及節省印刷及郵遞費用,本公司建議 閣下選擇上文的方案1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之網上版本。 在作出上述選擇時,請 閣下於隨本函附上的回條(「回條」)上適當空格內劃上「✓」號,並在回條上簽署,然後將回條寄回或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