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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00083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鲁西化工(SZ:000830)2025-09-29 03: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8][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4,319,011元[9] - 公司发起人为鲁西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5000万股[1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04,319,011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6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0]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9]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0]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9]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