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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0008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鲁西化工(SZ:000830)2025-09-29 03:56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信息披露应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8]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35]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半年度结束十五日内预告[35] 信息披露内容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收购、发行、经营、诉讼等方面信息[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及时披露[3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8]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3] 新产品研发披露 - 公司新产品研发应分阶段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情况并提示风险[67] 其他披露要点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9][10] - 前期已公开披露财务报告存在差错需及时更正披露[41] - 公司董事等知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等[42] -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定情形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42]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47]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9]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0] - 公司应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参加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51] - 公司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51] - 公司核查调研文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回复特定对象[53] - 公司接待证券分析师,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3] - 公司接受媒体采访,发现报道问题应要求纠正或删除[5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 - 公司应对内刊、网站等严格管理,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63] - 当重大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发生,公司应立即披露[63]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等活动时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63] - 公司在业务活动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63] - 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67] - 公司等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6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公开相关内容[7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3] - 公司按照深交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