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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000830) -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鲁西化工鲁西化工(SZ:000830)2025-09-29 03:56

公司治理 - 公司拟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公司修订27个制度相关条款,新制定12项制度[1]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为鲁西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5000万股,出资时间为1998年6月5日[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904,319,011股,全部为普通股[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15] - 股东会需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16] - 股东大会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3]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33]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个会计年度内投资总额单项或累计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对外投资及资产收购[34]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8]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8]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9]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40]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0]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2] -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42] - 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42] 公司党委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114]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116] -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11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6]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6]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4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9]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41]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