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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及5%以上股东签署《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冠中生态冠中生态(SZ:300948)2025-09-28 07:45

股份转让 - 2025年9月26日,冠中投资拟分两期向深蓝财鲸转让21,704,9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5.50%[4][9] - 第一期转让14,703,333股,占比10.50%,价款220,549,995元,价格15元/股[4][9] - 第二期转让7,001,587股,占比5.00%,2026年3月31日前或协商时间转让,价格按规则确定[4][10] 表决权 - 第一期股份转让完成后,冠中投资等拟放弃47,246,067股股份(占比33.74%)表决权,弃权期36个月[4][12] - 第二期股份交割日起,对应表决权恢复[4][12] 控制权 - 冠中投资等及持股6%的杨恩光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5][13] - 第一期完成后,深蓝财鲸成控股股东,靳春平成实际控制人[5] 股份限制 - 深蓝财鲸及靳春平承诺权益变动后股份18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7] 审批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需多项审查批准,实施及完成时间不确定[7]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总股本140,032,029股,冠中投资持股41,715,150股,占比29.79%;许剑平持股12,299,250股,占比8.78%等[14] 转让款支付 - 第一期标的股份第一笔转让款20%,即4410.9999万元[29] - 第一期标的股份第二笔转让款40%,即8821.9998万元[30] - 第一期标的股份第三笔转让款40%,即8821.9998万元[30] - 第二期标的股份第一笔转让款60%[31] - 第二期标的股份第二笔转让款40%[31] 违约责任 - 若甲方未按约定办理第一期标的股份交割,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46] -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46] - 甲方逾期履行第一期标的股份交割义务超过30个工作日或无法履行,构成根本违约,需返还乙方已付款项并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47] - 乙方逾期履行第一期标的股份交易对价价款支付义务超过30个工作日,构成根本违约,需达成转回安排或支付等额款项并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49] 协议相关 - 协议自各方适当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因不可抗力、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协议终止等原因可解除[63][64] - 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50][66] - 因协议引起的争议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