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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新元科技新元科技(SZ:300472)2025-09-26 15:3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至少占三分之一,聘任3名,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任职[7]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免职,提前免职需特别披露[12] 独立董事补选要求 - 不符合任职条件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等不达标,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19] - 发现违规应尽调并报告,必要时专项调查[20] - 特定情形下向证监会等报告[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 有特定情形,公司取消和收回当年津贴并披露[2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报深交所备案[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保障和必要支持[26] - 决策重大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两名以上认为有问题可提延期[2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独立董事津贴及其他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 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未披露额外利益[30]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0]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