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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资源(01104)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亚太资源亚太资源(HK:01104)2025-09-26 13:04

提名委员会情况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12年2月27日通过,3月1日生效,2025年9月26日最后修订[2] - 委员会须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6] - 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10] 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10] - 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13] - 就职权范围内需行动或改善部分提建议[16] 董事相关程序 - 公司设有正式、经审慎考虑并具透明度的董事甄选、委任及重新委任程序[11] - 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须评估其独立性[12] 信息披露 - 委员会职权范围将刊发在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上[15] 股东周年大会 - 委员会主席应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未能出席则另一名成员或其代表出席并回答提问[16] 选任决议案披露 - 董事会提呈选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案,须载物色流程、选任理由等[16] - 对不同情况的候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需说明相应原因及情况[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