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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博菲电气博菲电气(SZ:001255)2025-09-26 13:05

股份数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前总股本60,000,000股,发行后变更为80,000,000股[3] - 2025年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0,000股增至81,284,000股[3] - 截止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1,284,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2,728,000股,占77.171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556,000股,占22.8286%[4] - 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60,000,000股,占总股本73.8153%[5] 限售解除 - 本次解除首发限售股的股东8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60,000,000股,占总股本73.8153%[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2] - 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所持2780万股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35] - 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930万股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35] - 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660万股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35] - 陆云峰所持500万股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35] - 凌莉所持500万股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35] - 宁波华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持299万股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35] - 嘉兴永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231万股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35]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博菲控股承诺自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6] - 实际控制人陆云峰、凌莉承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8] - 持股5%以上股东云格投资、聚成投资承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狄宁宇等承诺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1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宁波华舆、永贞投资、上研科领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1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份股东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13] 股价稳定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措施[14]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中,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则停止执行[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最近一次税后现金分红的20%[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不超最近一次税后现金分红的50%[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单次购买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的20%[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单一会计年度稳定股价动用资金不超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的50%[21]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若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有权扣留或扣减应付现金分红,股份不得转让[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若承诺违规将补偿损失并接受处罚[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多项维护公司利益措施,违规将补偿损失并接受处罚[24] - 若认定招股书存在虚假等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0日内启动回购,按发行价加利息确定价格[25] - 若招股书存在问题致投资者损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等将依法赔偿[25][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道歉,未担责时股份不得转让,公司可扣减现金红利[26] -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道歉,未担责时股份不得转让,公司可扣减现金红利[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道歉,停止领薪直至履行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7]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现时无同业竞争业务,未来也不从事竞争业务[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参股竞争业务公司,将实施否决权,不提供商业秘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