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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年健康(00204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美年健康美年健康(SZ:002044)2025-09-26 12:3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9]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2] - 季度报告应记载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等内容[1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披露[16]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方面占比或金额达标需披露[17][19]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等公司需披露担保事项[20] 信息披露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28]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审议稿[29]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正式稿的信息披露工作[29]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3]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37] - 董事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7] 其他规定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追加资助[21]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1] -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他人不得对外发布重大信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