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00204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及现任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6]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7] 股份转让披露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8] - 股份发生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相关内容[9]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权证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0] - 董事等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董事等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2] 关联交易要求 - 董事等人员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20] 监督与违规处理 - 证券部监督董事等人员买卖公司股份行为,违规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1] - 董事等人员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包括处分、追偿等[12]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施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