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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00253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9-26修订)
西子洁能西子洁能(SZ:002534)2025-09-26 12: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产生及罢免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公司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2][23]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18]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19][21] - 至少半年开一次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25]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32] - 审核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2]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33][3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36] 其他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批准生效,原制度废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