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与关联交易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7][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20] 投票与提案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选举与决议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修改《公司章程》等12类事项需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通过[40]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18] - 公司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应提前三十天通知[18]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16]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要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提交监督职责报告[2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4] - 关联事项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3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董事候选人人选[37] - 发、招、配股项目需逐个表决,派现等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4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4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4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45] - 会议全部议案宣布表决结果且股东无异议后主持人可宣布散会[46] - 会议主持人可命令无资格等人员退场[48]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49]
西子洁能(0025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9-26修订)